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激励广大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对象
具有南京大学学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奖学金等级
博士生英才一等奖:5000元/人
博士生英才二等奖:3000元/人
硕士生英才一等奖:3000元/人
硕士生英才二等奖:2000元/人
四、评审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和学术研究能力;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或创新实践,并取得较好成绩;在集体活动、学生工作、社会公益和公共服务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优异表现。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需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具体为:
1. 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 院系根据学校通知进行奖学金布置,向全体具有申请资格的研究生公布评审条件、程序和日程;
3.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个人申请,院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严格坚持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院系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 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产生获奖研究生人选。
六、奖励办法
评审出的英才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附 则
本办法经2021年7月13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南京大学研究生英才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字发〔2016〕13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