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复试成绩相关说明:
一、排序原则:我院博士“申请-考核”成绩根据报考导师的基准名额,总体按照两轮进行分别排序,原则上每一轮次每位导师只有一位考生。学术博士第一轮硕博连读考生未排序,其余轮次考生分别进行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成绩(满分8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材料分(满分20分)。
二、录取原则: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总体按照第一轮、第二轮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则按上述顺序进行补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跨学科计划、少干计划考生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序。
四、原则上普通计划每位导师同一种学位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型)最多招收1名学生,两种类型合并最多招收2名学生。如后续有科研博士计划,仅限招收非定向生。
五、经学校批准延长招生年限的博导,每年限招 1 名普通计划博士生。如后续有科研博士计划,仅限招收非定向生。
六、每位博导每年最多招收 1 名定向就业博士生。
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已经经过严格的判分、核分、登分、复核等环节。考生如对评卷结果确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研招办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我院研招办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有无漏判,有无漏加分,有无加错分,有无登错分)。如果成绩复核确有差错,将根据复核结果对考生成绩进行相应的加分或减分。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必须复核答卷的考生,请于3月6日—10日将电子版《南京大学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medyzb@nj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如考生成绩确有差错,我院将在3月17日前电话通知考生;对于成绩复核无误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
医学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2:南京大学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