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院 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考资格
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考生。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二、考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远程网络考试形式。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满分 300 分)
(1)外国语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 小时。
外国语及格线:60 分(含 60分),外国语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外国语笔试的远程考试由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详细通知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2)专业课考试:满分 20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
考试科目:口腔综合
专业课考试时间:4月18日14:00-16:00(腾讯会议信息由考务老师提前通知,近期请保持手机畅通),专业课笔试前,请考生于 4月18日 13:00 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考前演练。
专业课考试方式:闭卷
专业课及格线:120 分(含 120 分),专业课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 100 分)
(1)内容:英语口语、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间 20分钟。
①英语口语考核:时间6分钟。考生朗读并翻译所提供的案例相关英文选段。
②专业技能考核:时间6分钟。考生根据在线平台所提供的临床病例资料分析回答问题。
③综合素质考核:要求考生汇报一项涉及报考专业方向的研究课题,主题自拟,现场6分钟PPT汇报(含2分钟自我介绍),2分钟答辩。
(2)面试及格线:60 分(含 60 分)。面试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4 月 18日16:30-17:10
四、考试准备工作
1.资格审核 我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考生须在 4 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所列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以“考生姓名+审核材料” 命名,发送到我院指定邮箱medyzb@nju.edu.cn,邮件请以【考生姓名+港澳台研究生考试资格审查材料】为主题,无须写正文。
未经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2023 年南京大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由考生本人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非照片);
(3)学位学历证明扫描件;
(4)准考证扫描件;
(5)考生在校学习电子成绩单或纸质成绩单扫描件;
(6)能够证明考生本人英语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7)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远程考试准备工作
(1)考点环境:网络考试期间的考试纪律与现场考试相同,考试期间全程关闭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考生须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全程不应有他人出入考点,不得与他人有任何交流信息的行为。考试开始前及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义务通过现场视频配合考务人员实时核查考点环境。
(2)身份验证:考生应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以备考试期间查验。
(3)设备准备: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 支架)若干,并按照以下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第一机位为笔试和面试的主机位,作用在于支持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考核和视频,考生端第一机位应配备一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计算机,电脑的麦克风和音箱可用,能够保障远程考核和视频面试的顺利展开,电脑中须安装“腾讯会议”软件;第二机位为笔试和面试的副机位,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笔试和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 方及周边环境情况,考生端第二机位可为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配 有支架的手机,应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发送笔试题目;“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参加网络远程笔试和面试前,再次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在考试期间禁用电脑休眠和关闭屏幕功能,并关闭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为防意外,考生在考试期间应准备全程保持畅通的手机(设置为静音,取消振动),手机号码应与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一致;若需更换,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备并经确认后方可更换。
(4)软件准备:本次远程网络考试(含面试和笔试)全程采用腾讯会议平台。 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熟悉该软件的使用方法。
(5)请认真阅读《诚信远程复试网络承诺书》(附件 1)和《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2),并遵守所有复试规定、要求。
五、远程网络考试流程
1.考试操作说明
(1)考试正式开始前,考生务必做好设备调试、网络检查、软件测试、考点环境准备等工作。
(2)考生在面试和笔试规定时间前 20 分钟以实名进入腾讯会议室等待区。 第一机位登录名为“姓名+A”(例:王晓明 A),第二机位登录名为“姓名+B” (例:王晓明 B)。进入时要勾选“使用电脑语音设备”,进入考场后也要立即开启视频,以免耽误时间。进入会议后,考务人员会进行在线审查、考试环境检查等。
(3)考试开始后,请严格按照考务人员指令进行操作和答题。考试过程中, 若出现听不到考务人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等突发意外(如网络中断等), 考生不要自行离开网络考试界面,应立即主动与考务老师联系并说明情况。中断 时间超过 1 分钟、且无法联系考生的(以考场端摄像为准),作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
(4)笔试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考试不允许使用手机、iPad 等其他电子设备、 不允许使用参考书籍或其他资料。所有考试期间不能通过任何方式与他人交流以 及获得他人的帮助包括任何在线方式(考试之前请关闭电脑上相关交流等软件及 功能)。
(5)笔试有考生自备 A4 纸上独立书写完成,如提交多页,请在每页底部注明“共几页,第几页”,且每页须本人签名。笔试时间到,按照考务老师指令停止答题,在正面设备的摄像头下,用手机对答题纸进行拍照(画面要清晰),并在 5 分钟以内以“姓名+答题纸张数”为标题发给考务老师,完成答卷提交并得到确认后,方可离开笔试区。笔试全程 2 小时不允许离开座位,不能提前交卷。考试期间不能通过任何方式与他人交流以及获得他人的帮助包括任何在线方式。
(6)面试流程:
身份核验:考生需提前以实名进入腾讯会议室,等候邀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后,手持身份证放在颈部位置,身份证稍微往前靠近摄像头,接受身份核验。
考生需率先进行口头承诺“本人已知悉《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照考场规则执行”。 面试过程中禁止自行录音录像,结束后禁止泄露、传播考试内容。如造成信 息泄露,责任自负。面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面试时间结束,按照面试组长指令 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
(7)已完成考试的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在线上或线下讨论与考试相关的内 容,如造成考试信息泄露,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8)以上为基本流程,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请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务必认真听好考务人员的指令,按照要求完成考试各项工作。
2.注意事项
(1)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建议准备好宽带网络和移动流量两种模式,以防宽带断网后可及时转换移动流量连接。
(2)确保相关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3)穿着得体,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配饰,不使用耳机。
(4)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试过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区域;考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出入。
(5)对于在规定时间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学院将电话联系考生,若考生在电 话铃声 1 分钟内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 加考试,经考务人员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 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拟录取办法
1.考生笔试成绩(满分 30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相加为最终成绩, 按照最终成绩择优录取。
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考生笔试分数来进行拟录取(如笔试总分数仍相同,则根据笔试专业课成绩来进行)。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考生面试成绩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经研究生院规定招生流程完成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七、考试违规处理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自行以音、视频等任何形式记录和传播考试内容、考试过程等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如有违规行为,视同作弊,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通报所在学校, 并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在复试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任何不合理、违纪行为,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或投诉。
联系部门:南京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686033
电子邮箱:medyzb@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医学院 邮编:210093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大学 2023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医学院